绥德:牵住“牛鼻子”深耕“责任田”

来源: 绥德纪委      作者:高小娟     发布时间:2015-04-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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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绥德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考核。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等,明确了责任清单,出台了考核办法,成立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旨在打造“专业队”,牵住“牛鼻子”,深耕“责任田”,以点带面全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以来及时召开会议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4月15号,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绥德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再部署。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纪检书记、监察室主任,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各纪工委负责人,公、检、法纪检组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高怀和传达中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高书记强调要认真学习四种意识,详解《意见》30条。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先后对贯彻《意见》落实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县委李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反腐败协调工作形势做了准确研判,提出三点不足。对今年反腐败协调工作提出“四个到位”:一要认识到位。要站在大局意识上,公、检、法、纪检等部门要增强合力,严惩违法违纪,凸显社会效果。二要协作到位。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后多开闭门会,协调一致。不仅公检法要搞好协作,县乡两级也要搞好协作。要健全协调机制,每个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三是要查办到位。各部门要继续抓好纪律和工作作风,主抓案件查办,努力查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达到震慑作用。四是要领导到位。县委班子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公检法等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全县上下齐心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