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召开千人大会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贺超 蒋文胜     发布时间:2016-03-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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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缠龙应邀为绥德县近千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委书记李永奇主持并讲话,张少生、高怀和、王志强、万勇、慕晓玲、李永国、张万华等县级领导及县人大、政协、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副科级以上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垂直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全体干部共940多人聆听了讲座。

王缠龙从当前反腐败的总体形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三个方面全面分析和深入解读了《准则》和《条例》,并通过解析大量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给与会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遵规守纪政治教育课。

李永奇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他强调,管党治党,必须言出纪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准则》和《条例》融会贯通,带头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和“六大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李永奇要求,一要“深学”,与会人员会后要再学习、再思考、再领会,切实提升自身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抓好学习宣传,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二要“细照”,全县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查找自身问题,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学习《准则》,反复查找自身不足,不断提升自我标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三要“笃行”,广大党员要坚持用《准则》激励自己,用《条例》约束自己,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党规党纪的典型案件,确保两部党内法规落实到位。

参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听了这次专题讲座,深感触动、深受教育,对从严管党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新的一年里将积极主动加强党规党纪学习,不断提高从严律己标准,努力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进一步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坚决做好守纪律、讲规矩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