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三个从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杨崎筠、张戎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纠 “四风”成果,绥德县纪委从从4月25日起,到5月底止,安排8个督查组,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直属事企业中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严自查自纠、从严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一是从严自查自纠。重点整治以下八类问题:不执行一事一结、一单一报,接待无公函、无菜单清单,分批记账、集中结算制度;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午餐提供酒水;大额消费拆分发票报销和混用会计科目核销费用;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会议费、培训费中核销公款吃喝费用;节日慰问和公务接待费用中列支烟、高档酒、土特产等礼品;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其他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问题。针对以上八类问题,全县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登记清楚凭证号、发票号、金额、开票时间、报销时间、开票项目等,同时注明人员处理和资金处理情况。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是从严监督检查。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县纪委将联合审计、财政、工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大纪律“,将全面督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公务接待支出同上一年相比没有明显下降,以及在本次自查自纠中零问题、零报告、零查处的单位为重点,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力、效果不明,自查自纠后公务接待方面仍然存在问题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一律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单位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借此专项整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