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近日,绥德县吉镇镇出台了《吉镇镇村“三委”班子和村干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村“三委”(支委、村委、监委)全体组成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并严格了奖惩措施。
扩大考核范围。该办法所称村干部指村“三委”干部,即村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村监委会等所有成员。把考核范围从以前的村书记、村长、会计扩大到了村内所有干部。
细化考核指标。《办法》涉及村级事务的各项工作,全面系统地划定了村三委的责任清单,把党各项工作细化为18条内容。即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三委”班子是否团结,是否有闹纠纷情况;党员干部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纪违法现象;村内年度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机构;远程教育是否按要求开展,配发的各类电教设备是否保存完好,是否按规定时间收看,远程教育日志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时上传;是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党内活动是否正常开展,是否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有会议记录及对应的影像资料;是否按规定时间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规范;村重大事项是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开展;是否认真开展党员“评星挂牌”工作,“两本两证” 填写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开展“三委”述廉述职活动,有无资料;村内有无邪教活动。是否发生群体性事件;处理突发案件是否及时果断,是否及时上报;是否严格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有无监测人员;村容村貌是否干净,环卫一体化是否安排;冬季道路积雪清扫是否组织安排,效果如何;是否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有无安排;封山禁牧是否被罚款,是否管理村养羊户;村干部坐班期间通讯是否畅通,措施是否便民,值班工作日志记录是否详实、准确。
严格考核程序。年终,先进行民主测评,再对照加减分项目进行加减分。广大干部群众年终对村党支部、村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给予评价,群众满意率以党员、部分群众代表等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满意和较满意的票数占总票数的比例即为群众满意率,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分别占50、40、30、0分。村级群众满意度考评由镇党政办牵头组织实施。其中在市县发表宣传报道稿件的加分;发生非正常上访的均有减分;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每项减分;对镇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故意推诿、未按时执行的每项减分。
强化结果运用。考核采取百分制换算,对村“三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和办公经费考核由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情况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每年年底考核一次,由镇党政办牵头,有关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深入各村通过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照量化考核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打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村“三委”会、村干部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并拿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270(含270分)分以上为优秀,270分以下--240分(含240分)为良好,240分以下—180分为一般,180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与村“三委”会办公经费、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挂钩,最终做到有奖有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