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创新工作机制 促监督执纪上台阶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张浪飞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绥德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突出执纪特色,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今年以来,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律审查数量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与水平。组织编印了《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模拟卷》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回报案例》,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审查程序。截止1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4.6%,立案数量同比增长80%,结案数量同比增长66.4%,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增长91%。在执纪审查中,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13人,占处分人数的93.4%;重处分15人,占6.5%;同时,采取“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措施,诫勉谈话2人,警示提醒谈话261人。

二、创新执纪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创新从农村工程建设项目中排查问题线索,通过对原始信息的梳理和排查,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查处纠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召开了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促进会,4名常委分别到包抓联系的镇召开现场会,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镇党委、纪委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组织编印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用工作手册》,方便广大干部业务学习指导。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71件,党政纪处分103人,涉及资金379万元。

三、强化自身建设,创新监督体制机制

县纪委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强化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逐步厘清工作职能,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规范了各级纪检组织负责人的分工,为各镇配备了1名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和1名专职纪检干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力量;全面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执纪科室总数占到70%,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人员达到80%;创新监督体制,为52个没有纪检组的部门党组织各配备1名纪检委员,实现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