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绥德县纪委通过三项措施,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廉政教育,构建廉政文化,提高全员素质
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导向作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知规、懂规、敬规、守规,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通过廉政党课、廉政文化一条街建设、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文艺晚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树立廉洁、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作风,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牢记职责担当,层层传递压力,夯实“两个责任”
扛牢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定向督查,以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督促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兑现任务清单、担起应尽责任。严格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量化考核评价标准,提高检查考核的科学性;县纪委将对群众关心、反映较强烈的事项进行立项监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健全立项监察“回头看”制度,扎扎实实取得立项监察的效果。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心制度,做到“五个必谈”,即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谈、新提干部任前谈、重要节假期节前谈、个人重大事项事先谈、出现违法违纪苗头必谈,并形成制度。
突出执纪审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迅速查处,该组织处理的严肃作出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给予严肃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严肃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的同时,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提出是否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并签字背书,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