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高度重视“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和实践运用,把“三项机制”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遵循,作为研判考核、调整干部的必经程序,鲜明树立“能者上、错者容、劣者下”的用人导向。
在鼓励激励方面,该县对在扶贫攻坚绩效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的建设考核、重点项目和特色亮点工作等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鼓励激励,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重用、得褒奖。今年提拔、调整使用74人,交流任职10人,通过评优树模表彰奖励92人。
在容错纠错方面,对在工作中出现偏差失误,但未谋取私利、及时纠错改正、消除影响的13人进行容错纠错,让敢担当、敢创新者没顾虑、有舞台。因工作能力、人岗不适、违规违纪和身体健康等原因免职4人、降职1人、辞职1人、调整岗位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人,让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处罚、挪位子。
“三项机制”的落地生根,极大地提振了绥德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精气神,有效地激发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