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开局之年,绥德纪委监察委立足新起点,扛起新使命,认真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治腐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着眼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纪委监察委职能职责,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党的建设、“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新战略实施,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坚决整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改革有私心不彻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推动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紧盯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对有针对性的设置前提条件和附加条件,暗中指定土地中标人或竞得人,随意划拨土地,违规审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对伸手工程项目建设、恶意阻工、安全质量监管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对项目审批清理不彻底,审批程序不严格,乱收费,乱摊派的;对在招投标中监管不严,操作不规范,资格预审缺乏责任感的;对任人唯亲,考察审核不严,违规调动、录用人员的都要严格执纪执法,切实把改革成效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当中。
持续整治“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紧盯关键节点,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聚焦“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坚持强化监督检查,抓日常、经常抓,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坚决查处“群腐”。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妄议国家政策,煽动群众阻碍扶贫工作,确保干部作风治理取得实效。
创新巡察方法。今年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要开展“点穴式”巡察,“点穴”关键找准穴位,一招制敌。重点查找全县在信访矛盾化解、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