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绥德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8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传达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陕西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陕西省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就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案件线索移送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现”等特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张万华就强化全县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要求,要明确协调重点,谋划在先,行动在前,严防、严查、严处,加强对扫黑除恶、“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的保驾护航。要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反腐败成员单位是反腐败的“排头兵”,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要深化作风建设,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个红包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层层传导压力。要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各成员单位既要注意总结过往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后期工作开展,又要深刻反思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形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反腐败协调配合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