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镇纪委纪律审查案卷质量,近日,绥德县纪委组织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对15个镇纪委2017年度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五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镇纪委在纪律审查和文书案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问题清单,向镇纪委提出整改意见。
一到位。运用证据到位,是否将案件证据与材料对号入座,并对有关证据逐一鉴别审核,尤其对无错证据更要慎重对待,杜绝仅凭当事人的交代或办案人员口头说明,或调查报告中认定事实而无证据证明的情况,做到每个事实均有相依证据证实。
二鉴别。是否鉴别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应用性,对关键点和矛盾焦点的有关证据,主动会同案件检查人员进行共同探讨,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证据达到确实充分。
三审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案件调查完毕必须履行案件移交审理的程序,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予以登记受理,对不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案件检查室,杜绝了案件材料移交的随意性,保证了执纪的严肃性和保障了被调查人的权利。
四对照。是否将调查报告与处分决定、错误事实与见面材料、本人检讨相互对照,保证它们的一致性,从而有效保证案件处理不出现偏差,保证了案件质量。
五把握。把握定性是否准确,把握量纪的规定情节和参考情节,把握处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执纪平衡,把握纪律与法律的统一性,使案件的处理达到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