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四字法”助脱贫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郭舒 刘宏飞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今年以来,绥德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全局,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用“强、实、活、严”四字法助力精准脱贫。

组织领导强。一是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任纪检监察机关助力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总指挥、两名副书记任副总指挥,机关“一室八组”具体负责抓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及干部作风问题,实现了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及八办两组落实扶贫任务的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指定机关自身脱贫攻坚任务由一名副书记负总责,县纪委第一常委任驻村工作队长,3名正科级领导具体协调包抓县纪委帮扶的3个村的脱贫攻坚任务。同时对每名帮扶干部细化了的清单,明确了职责,确保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

安排部署实。今年,绥德纪委印发了《绥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绥德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实施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专项巡察范围。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配套出台了《实名有奖举报制度》、《直查快办制度》、《考核问责办法》、《通报曝光制度》等系列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召开扶贫领域专题会议6次,召开明察暗访督察组培训会6次,机关帮扶干部培训会3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案件9次。

巡察督查活。今年,按照县委脱贫攻坚总体安排,该县纪委采取大督查、明察暗访、点穴式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4轮24次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和督查考核,对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核资料等方式,形成明察暗访工作台账;4月底,县委两个专项巡察组对各部门单位执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为期45天的“点穴式”巡察。8月底,县纪委又联合巡察办、扶贫办等部门,对照5.7标准,分16个组对全县各镇(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

截止目前,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21条,个性问题47条,通过巡察移交相关部门问题线索38条。

执纪问责严。该县纪委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专门信访工作台帐,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针对中央纪委蹲点调研指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足等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一加以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52件,党政纪处分58人,其中审查涉及“虚报冒领”问题13案15人,“优亲厚友”问题21案23人,“贪污挪用”问题3案5人,“滥用职权”问题1案1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14案14人。县纪委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20人次,约谈23人次。全县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4起36人,形成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