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德县纪委监委出台《“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实名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违规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案一奖,根据查证属实的案件性质、影响等,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至1000元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该《办法》明确实名举报的重点受理范围为: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全县干部在遵守整治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慢虚、“四风”隐形变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营商环境方面:在行政审批及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办事不便、行政效率不高、有失公平等影响营商环境优化或损害政府形象的问题;整治舆论媒体方面: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行为;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从事新闻采访行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未经核实传播“网传”“网曝”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行为;以网络监督为名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等“网络敲诈”的行为。
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布了举报电话、网址及地址,承诺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对确定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将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和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