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绥德县委党校副校长任雨前应邀为绥德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监委在家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县委巡察办(组)全体干部;各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县“四办”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落实的负责同志;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物流园区、国土局纪检机构负责人共150多人聆听了讲座。
任雨前从《条例》的发展历史、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解读。指出《条例》全面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追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体现了党中央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参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听了这次专题讲座,深感触动、深受教育,对从严管党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积极主动加强党规党纪学习,不断提高从严律己标准,完善自我,坚决做好守纪律、讲规矩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