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送”就没有“收”,不“收”也不会“送”。当前,绥德县纪委监委对违规礼金坚持“收送一起查”,坚决说“不”,提醒广大领导党员干部知止知耻、知戒守戒,以免枉费心思适得其反,花钱舍脸还违纪。
迅速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明确整治对象、步骤、方法和措施,开设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和上缴礼金专用账户,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形成宣传报道全方位、社会群体全覆盖的舆论“冲击波”。
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问题,审视自身,深入自省,探寻行为偏差,主动矫正,转化成对违规收受礼金自行清退的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作出公开承诺。县管干部要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和公开承诺情况,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自觉主动上缴。集中整治期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县纪委或专用账户。对主动上缴礼金有关情况,县纪委要认真登记,依规依纪处置。
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工商、税务、食药等部门,查高档烟酒、名贵特产等来源渠道及销售发票信息,倒查来源追查去向。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紧盯大额走账、累计报销等情况,查动机、查实物和查用途,坚决刹住公款送礼歪风。
严肃查处问题。县纪委对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养奸。明确区分时间节点和问题性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定期总结报告。各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13日和每月底28日报告前两周工作进展,特别是主动上缴、线索处置、案件查处、明察暗访等情况。2019年3月4日前要将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县纪委。
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节点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随机检查、突击抽查、情况说明等措施,抓早抓小抓好日常,扎牢制度笼子,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切实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