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志们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于指定位置,考试马上开始。”4月3日,绥德县对24名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东平作了考前动员。这样的廉政考试,在绥德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考前 广泛宣传 提高思想认识
紧紧围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工作思路,坚持“凡提必考”原则,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与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与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目的、意义、重要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对考廉、学廉重要性的认识,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考中 严格自律 筑牢廉洁防线
制定《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监考员工作职责》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场纪律要求》等相关制度,考试内容涵盖党章、准则、新修订的宪法、党纪处分条例和新出台的监察法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万华亲临现场巡考。对冒名顶替、交头接耳、考场内随意走动和相互传递试卷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后 运用结果 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将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将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选先进和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在补考前找其进行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形成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学廉、知廉、守廉的良好风气,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我们要做细做实廉考工作,以考促学,以学助廉,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促使公职人员规范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这样才不负‘考试’初衷。”绥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