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把执纪审查安全放在纪律审查的首要位置,从报批程序,制定安全预案,思想疏导等方面为“走读式”谈话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促使办案人员绷紧办案安全弦,履行好办案安全职责,确保办案人员做到执纪审查事故零发生。
规范审查调查报批程序,为“走读式”谈话把好“方向盘”。严格报批程序,做到一人一事一报批;确保报批程序的合法性及手续完备性,依纪依法依规办案;进一步完善案件检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谈话审批程序制度进行谈话,不随意扩大“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控制谈话数量,做到无证不谈话;谈话过程中,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与被谈话人员谈话或陪护,谈话过程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严格谈话前后流程管控,为“走读式”谈话系紧“安全带”。谈话前,先对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等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到一次谈话一个预案、一人一策,将风险降至最低。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进行登记后代为妥善保管。谈话后,陪同人员必须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履行好交接手续。
注重小节细节暖心温情,为“走读式”谈话开好“减压阀”。严格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和流程,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措施全过程落实到位。谈话前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整体状况。谈话中告知谈话对象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谈话对象消除侥幸心理和抗拒心理并时刻关注被谈话人的身心变化,及时察觉和处理紧急情况。谈话结束后,做好谈话对象的心理疏导,坚持“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