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案一奖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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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绥德县纪委监委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违规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案一奖,根据查证属实的案件性质、影响等,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至5000元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

该《办法》明确实名举报的重点受理范围为: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把持、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霸村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聚众滋事、强揽工程、强立债权、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有组织的从事“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组织或受雇他人充当“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生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封门堵路、假冒记者敲诈勒索,特别是背后操纵物业、恃强欺压业主、强取豪夺水电费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恶劣行为以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诉求无理,仍多次到国家相关部门缠访、闹访、寻衅滋事,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的信访人员。

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布了举报电话、网址及地址,承诺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对确定受理的举报线索将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和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