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三举措”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绥德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张龙龙     发布时间:2019-0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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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深挖幕后、打伞破网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深挖问题线索 优化处置办理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推进,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活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工作机制,每季度梳理汇总办理情况,对2018年以来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及时处置,清仓见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加大查办力度 保持高压震慑

聚焦“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坚决落实“一案三查”,既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及的腐败问题,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又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庸伞”,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影响较大、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落实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联动协同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完善措施保障 确保实际成效

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和年度考核,强化评价激励。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适时提醒督促,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约谈问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追究。对移送问题线索“签字背书”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该发现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不移送的,进行责任倒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