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 绥德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马彩云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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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通过挖掘线索、追责问责、警示震慑,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打造绥德绿水青山。

主动挖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主动全程介入,协助环保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推进源头治理,确保监督实效,并加强与环保、林业部门的联系对接,挖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交由纪检监察室规范处置,同时明确线索办理时限,办理进度,对问题线索进行高效处置。

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职能部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并问责,堵塞监管漏洞,从严要求,科学管理。

形成警示震慑。通过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健全防范管理机制,提高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于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坏生态环境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定期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使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今年以来,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5件,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并全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