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齐头并进、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担当意识,全面夯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统筹调度、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并把扶贫、惠农、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让群众切实看到、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约谈工作不力的镇纪委书记,督促履职尽责。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核问题线索。通过采取大督查、专项检查、大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治理力度,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畅通信访主渠道,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精心排查筛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拉起“警戒线”,织密“监督网”,对扶贫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现象,严肃问责。围绕群众关注度高、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紧盯重点关键,持续加大问责力度。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农惠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惠民救助、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基层干部强揽工程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弄虚作假、识别不准、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让违纪人员“红脸出汗”、知耻、知畏、知止。去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3起,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23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