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绥德县纪委安排召开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将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等的部署安排,建立台账,通过处分入档、镇村存档、会议记录“三看”,检查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工资评优以及回访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对被处分人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经常提醒,经常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抓紧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处分决定书送达、宣布,处分决定书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受处分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发放等的检查内容,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要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规避执行、变通、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对于在专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监督检查不到位,影响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