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推进“三化”建设 提升工作质效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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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三化”建设为抓手,着力优化机构设置、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谈话场所和“同志式”谈话室建设,目前共建成一般谈话室15间,标准谈话室6间,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必要设施装备,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存储等功能,实行信访办公和来访接待场所分设,达到了无死角、全天候监控。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权责一致”原则,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对职能职责合并的科室采用加挂方式统一机构名称,明确日常联系监督单位(部门),实现监督全覆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基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以建设检举举报平台为牵引规范业务流程,推广监察对象和廉政档案信息系统,推进数据融合共享,探索开展智慧监督创新实践,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线索管理处置。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定期综合研判,实现问题线索年度清零,做好实名举报回复反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理顺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关系,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精准把握监察权限,依法履行职责,将派驻机构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后勤保障等收归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严格执纪执法程序。认真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规定》,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规范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批、审查调查、移送审理、案卷归类等流程,严格审批程序、统一文书样式,建立网上程序指引,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鼓励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交叉任职、班子成员兼任内设机构负责人,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抓联系镇、部门工作制度,有效发挥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灵活运用公务员招录、遴选、调任等方式,分期分批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人才,交流进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合理梯次配备。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坚持以政治培训为引领,通过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巩固深化培训效果,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相长。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事求是用好“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打听案情、干预案情,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