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把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关”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浪飞 王小平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绥德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关”,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积极构建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在纪律处分执行环节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沟通顺畅、高效;及时通报受处分人员职务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处分决定及时有效执行到位。

严把送达关,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县人社、县财政等部门,按要求填写送达回执文件;对涉及职务、工资调整的,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在一月内到组织、人社部门遵章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手续送达县财政局,以便及时停发、调整工资;出具“明白卡”,明确注明各处分决定执行期限以及执行党政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要求相关党组织定期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受处分人现实表现等,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处分决定下达后,按照执行不到位、案件不了结的要求,由案件审理人员负责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每一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各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处分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个案问题,形成书面反馈单,提出纠正意见,并负责跟踪落实;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明确相应措施,促使执行到位;对个别执行难的个案,敢于碰硬,以查促纠,有效促进全县处分执行工作。

坚持回访教育制度,确保对每名受处分党员在处分期内进行一次回访。回访中,着重听取处分执行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和受处分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深层次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纠错改错的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训,改正错误,鼓励其重拾信心,积极工作,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通过回访教育,实现纪挺法前、纪严于法,让纪律底线成为干部的保护线,让纪律处分成为挽救和教育干部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