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在做好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审理谈话的前、中、后三个环节,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谈话质量。
审理谈话前违纪事实核实到位。在审理谈话前,全面审核违纪事实的证据材料,掌握全案事实,结合相关党纪法规逐条梳理违纪事实,提前做好谈话提纲。并与办案人员充分沟通关于被谈话人的性格、身体状况、家庭、工作表现等情况,做好审理谈话的基础工作,确保谈话质量。
审理谈话中政策法规讲解到位。明确告知违纪人员所犯错误性质、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条款等,在充分听取违纪人员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当面指出错误,分析原因,并细致讲解相关政策、纪律条文规定,使其对自己的错误有正确认识。又需要掌握全案事实和证据,结合被审查人的心理活动和性格特点,有针对性地谈话,增强谈话效果。
审理谈话后回访教育疏导到位。在处分决定下发后,结合处分送达及回访考察工作,注重对被处分人的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转化,告知处分对工资待遇、考核方面的影响,以及解除处分的时间、程序等,鼓励处分对象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改正错误,正确对待组织处理,重回“正轨”。(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