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来源:靖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崔波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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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边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规定》明确了婚丧喜庆宴请的标准和范围。一是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只能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严禁党员干部操办祖父母、孙子女婚丧喜庆事宜及亲人周年(如三周年忌日等)时通知非直系亲属人员参加,接受非直系亲属人员礼金。二是明确宴请人数及礼金。婚丧事宜礼金一般不得超过300元。嫁娶事宜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丧葬事宜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三是落实党员干部报备“全覆盖”。全县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均需在各管辖纪检机关报备。四是其他喜庆事宜规定。党员干部办理订婚、满月、老人寿辰、周岁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只能以“家宴”的形式简办,只能宴请直系亲属,不得邀请非亲戚关系人员参加,也不得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此类喜庆事宜。

《规定》指出,要严格遵守“十一严禁”。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严禁邀请或宴请管理、服务对象;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财力;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或事后酬客等方式变相扩大操办规模和范围;严禁借其他人的名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避检查;严禁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教学、交通等社会秩序;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办理、不按规定申报、违规参加、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餐饮浪费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靖边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2022年, 该县纪委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方式进行明察暗访25次,查处2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件,给予2人党纪处分。(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