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为受处分人员解“心结”

来源:靖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姬姣     发布时间:2022-06-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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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会对我孩子以后政审有影响,通过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和我谈心,让我知道我对政策的理解一直是错误的,我心里的那块石头也放下了。”近日,靖边县某单位一名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在接受回访时说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促进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根据市纪委文件精神,靖边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对2021年给予诫勉、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大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各案件承办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2人以上工作组,按照一人一案,采取直接与受处分人本人面对面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各方面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获取受处分人详细信息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思想、工作情况等整体评价等方式,组织开展回访教育活动。

二是建立台账,深化管理。回访教育工作是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为了做深做实,体现出纪律审查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同时使回访工作有迹可循,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工作组制定回访教育工作台账,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均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及《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问卷调查》,并撰写集中回访教育工作报告,记录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方便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了解,注重实效。回访过程中,通过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全面了解了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情况,也掌握了他们处分后的工作表现等情况;通过谈话、谈心的方式,全面了解本人受处分后的思想变化及目前所遇到的困难,借助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让受处分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受处分人员分析发生危机问题的思想根源,减轻心理负担,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保障,让受处分人员在全面从严的态势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打开受处分人员“心结”,增强回访教育的实效性。(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