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检察院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来源: 靖边县纪委      作者:刘华 田红军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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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近期,靖边县检察院正在集中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行政”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制定了《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学习计划表,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二是建立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具体分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三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要求该院干警深刻认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特殊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时刻牢记“党性、纪律、廉洁”六个字,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注重严格要求,把“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贯彻到专题教育活动全过程,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根据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教育,深化认识,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第二阶段为深刻剖析、细对笃照,组织自查自纠,开展交心谈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阶段为立整立改、固化成果,制定整改方案,签订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增强执政党的忧患意识、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坚守职业良知,牢牢筑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检察纪律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克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业务工作多,对反腐败任务抓得不够等现象,坚决克服“肉放冰箱天然防腐”等错误认识,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使信念坚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