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委突出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案件震慑警醒作用,进一步强化举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制定清单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对村级财务专项监督、“吃空饷”专项行动、定期下访、专项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注重从典型个案中深挖连带线索,认真分析研究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细节,深入挖掘隐藏其后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县内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排查、筛选、初核,加强信访处理和甄别工作。
强化意识提升办案质量。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手续关和处理关,有效地提升了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突出重点加大审查力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扶贫领域、村级资金管理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严格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在确保严格程序的基础上,坚持快查快结,将部分案件调查工作前移至初核阶段,对有司法结论的案件适用实行简易审理程序,快审快结。同时,加强对问题线索交办调查时限的督办力度,坚持“交则必办、办则必果”,做到立交立办、快速反馈。对未按期办结的案件,要求及时说明情况。
今年1-11月份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委共立案333起,涉案人数421人,其中自办案件204起,同比增长36%,纪律审查工作实现新突破,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