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靖边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诚信档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负责干部诚信档案的汇总、归档、核查等工作,并上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诚信档案。
该诚信档案主要由履行职责信用和社会生活信用两部分构成。其中,履行职责信用主要包括干部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个人档案造假、不如实填报有关事项报告等问题;社会生活信用主要包括违反规定办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审批擅自办理出国、故意捏造、传播谣言、存在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银行信用不良记录等问题。
诚信档案一年一诺,特殊情况“随时报告”更新,作为硬性规定列入全县干部日常监管和考核、评先、评优及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有失信记录的党员干部,视情节实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建议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诚信档案核对检查,对瞒报、漏报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各单位诚信档案建立情况。目前,已为全县14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诚信档案,此举有利于约束干部日常行为,进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