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改善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定边县纪委监察委联合公检法等部门,成立化解核查小组,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涉及自贷、担保、引荐等不良贷款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相关责任。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金融风险,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提高认识 夯实责任
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利益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公务员法》等规定,特别是不能利用特殊身份和手中的职权作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更不能侵害群众利益。同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涉及不良贷款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使其履行好法定责任与义务,并将约谈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县纪委监委。
全面核查 精准发力
县纪委监委召开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了5个不良资产防控化解核查小组,对县域内涉及8家银行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展开核查。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的,本着“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催促其偿还逾期贷款或争取银行展期等宽松还款政策,对有还款能力又拒不还款的干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国企职工,由县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诈骗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金融部门要以此为戒,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要加强信贷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要加大对违规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的查处力度,尤其对以贷谋私问题严重的信贷人员,不仅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还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深究细挖 坚决惩处
对开办民间借贷公司并构成诈骗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重处理。目前县纪委已经做出批示,对约谈提醒后仍不还款的公职人员进行党纪处理,起到“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在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本部门党员干部恶意拖欠贷款用于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以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恶意骗贷、拖欠不还,尤其是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查处力度,为全县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截止目前,定边县纪委监委共约谈提醒借款人及担保人317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回贷款235笔,共计2661.9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