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石洞沟镇:“三个转变”强化执纪审查

来源: 定边县石洞沟镇纪委      作者:韩晓红 李合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近年来,定边县石洞沟镇纪委持续强化执纪监督主业,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线,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实现了执纪审查工作三个转变,助力案件质量提质增效。

由违纪问题向违纪违法转变。该镇纪委突出审理工作的政治性,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重视纪法衔接,把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在审理违纪案件和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做到灵活运用执纪规则和法律规范,准确使用纪言纪语和法言法语,既把握违纪违法案件的共性,也要体现两者之间的区别。

由抓早抓小向全面审查转变。由以往注重抓小事小节小错,紧盯党员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牢固树立全面审查、管住多数的理念,紧盯乡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围绕民生资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检查,综合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察暗访等方式,依靠全面纪律审查来管住“大多数”,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由文书规范向追求效果转变。纪检监察文书的规范性是反映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现了办案流程的严谨、证据链条的完善及案件细节的综合反映,是案件进一步找到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的必备条件。该镇纪委响应“审理文书大清理、大整改”工作,系统梳理近年来的案件,通过对工作流程、文书档案、审查过程梳理固化,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