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办法

来源: 定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魏欢欢     发布时间:2020-03-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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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定边县制定出台了《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有效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率,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问责办法(试行)》规定的问责范围:包括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工业新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等37个成员部门;19个乡镇(街道办)、197个行政村(社区);其他县级各工种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省市驻定单位及各类企事单位相关人员。

问责情形包括,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防控指令传达组织不力、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临危退缩、临阵脱逃、贻误工作的;落实值班备勤机制和带班值守制度不力,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的;瞒报、漏报、迟报、虚报、谎报、错报、乱报重要疫情信息的;不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和日常防控措施的等15种问责情形。

问责的方式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严肃处理;需要组织处理的,由县委组织部依规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