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来源: 定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春香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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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引领履职新作为,打造模范型服务机关,近日,定边县印发《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的通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的仪容仪表提出要求,从着装、形象、言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有效促进了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展示。

《通知》依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 “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要求,美观得体、自然协调、朴素大方,展现稳重、干练、富有涵养的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出席正式、隆重、严肃场合应着正装,党员同志一律佩戴党徽,执法人员应着制服。

在形象方面,要求男同志不剃光头,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烫发,不披衣、挽袖、卷裤腿等;女同志要发型发色适宜,化妆保持素、淡、雅等;在言行方面,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不慵懒散漫,说话要文明,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不在办公区域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在开会期间办理其他事务等。

《通知》从四个方面作出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带头规范言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严从细规范自身的仪容仪表。二是从严加强管理,夯实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约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整体素质。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弘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曝光存在的问题和反面典型。四是严格督导检查,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着装、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对出现与职业不相称的行为及时纠正整改,开展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确保相关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