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完善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折不扣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界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形成权力目录,明确其法律依据、运行程序及对应的责任,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按照职权法定、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进行取消、转移、下放和整合。对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
二是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应当公开的内容。政府部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原则、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九方面公开工作。
三是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新机制。
四是完善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每年研究部署一次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工作,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述廉重要内容。县纪委对述廉活动的内容、流程、参加人员、评议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坚持每年开展一到两次述职述廉活动。健全述廉结果运用机制,及时反馈评议结果,实行监督整改销号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依据。
五是完善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由组织部门制定加强县直部门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对重点和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轮岗交流作出明确规定,对任同一职务满五年的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轮岗,通过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预防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