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以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聚焦主责,准确定位,主动作为。定边县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三个作用。一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6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三转”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定期向县委汇报相关工作,为县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整合办案资源联合办案,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县纪委与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7起,处分11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行政降级1人,开除公职3人。三是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县纪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和项目指标逐条进行了细化量化,实行清单式明责,并采取自检自查、经常性抽查、突击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突出主业,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县纪委坚持把严格执纪、加强监督、强化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手段紧抓不放松。一是作风建设不松劲。今年以来,县纪委继续保持明察暗访的高压态势,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1至9月,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36次,印发通报5期,通报批评单位30个,党政纪处分19人,警示训诫63人。二是案件查办不手软。县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1至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7件(次),立案57件,结案56件,党政纪处分67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同时,紧紧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个核心,牢牢把握“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个重点,扎实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责任追究不含糊。县纪委对存在案件问题、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坚持“一案双查”,对存在重大作风问题和重大案件的单位,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对4名乡镇主要领导、6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强化主力,建设队伍,推进“三转”。一是角色定位更准。按照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将原牵头、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34个,取消和不再参与121个,保留和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3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了主责部门,确保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二是监督效果更好。改进监督方式,由过去纪委大包大揽向强化“再监督”转变。专项整治工作以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为主,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协调督办。改进办案方式,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办案力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改进问责方式,综合采取专题约谈、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三是自身腰杆更硬。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今年以来,累计举办了3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县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从案件查办、党风政风、党纪法规等方面全面接受培训,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以省纪委“六个严格”纪律规定为准绳,制定了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考核办法及违纪处分具体规定,出台了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等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推行干部去向牌监督制度,对外实名公布纪检监察干部去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委局机关各科室开展了厘权、制权、亮权、督权活动,规范行政职权,细化权力运行流程。该县纪委以铁的纪律打造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三转”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