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把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作为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有效途径,在全县334个行政村积极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职尽责能力。
村级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主要围绕两方面内容:一是履职尽责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款、补贴发放及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情况,调解纠纷维护稳定情况、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等。二是清正廉洁情况;包括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各乡镇纪委统一安排和组织,由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总数不少于50人。在村干部“晒”成绩、“晾”家底、谈打算、论不足和回答完代表们的问话之后,由所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现场对其进行评议,对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述廉“一般”和“差”)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干部,乡镇党委给予诫免谈话,并不得参与年度评优;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汇总后直接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乡镇纪委督促予以整改。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00多名村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800多名党员、群众代表参与了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通过 “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不但使村干部与群众 “面对面”听取意见 、“零距离”解决问题,而且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群众监督、转化机制激励等方式, 从源头上促使村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