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纪委多措并举 着力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来源: 定边县纪委      作者:李建林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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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定边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式、完善办案机制,积极提升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件次,初核线索191件,立案95件、结案93件,党政纪处分114人,其中科级1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收缴违纪资金57.86万元。

一是加强协调,广辟案源。全县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制定出台了《中共定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规定》,全年共计召开三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并深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摸排党员及机关干部违法违纪线索。2014年县纪委与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6起,处分11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行政降级1人,开除公职3人。通过督办信访件、监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形式摸排案件线索,深入乡村走访群众、座谈调研,摸排案件线索,收到了明显效果。

二是健全机制,推进办案。按照 “领导包案、全员办案,量化考核、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科学地分解办案任务,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3个乡镇的查办案件工作,每个案件安排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确定一名主办责任人,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规定一个办理期限,由办案人员一包到底,形成 “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良好氛围。

三是督促基层,推进办案。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不定期到乡镇纪委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重点案件跟踪督导,建立案件线索初核台账,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跟踪督办,每季度发一期《查办案件工作快讯》,对办案落后科室和乡镇实行重点帮扶,促使办案工作平衡发展。实行目标考评制度,将全年案件查办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坚持办案业务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全年抽调了6名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案件查办,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能力水平。

四是依靠支持,突破案件。在查办案件中,对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立案前主动汇报,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查案中遇到干扰和阻力及时反映,依靠领导协调攻克难关;结案时认真讨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对党纪、政纪、法纪交叉而又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全年召开8次由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办案协调会,对5件重大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移送司法3件,有力地惩处违纪人员。

五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健全完善案件查办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案件检查等重要工作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受理违纪线索、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的每一道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和要求,做到初查求真、立案求实、审理求严、执纪求准。每查一起案件,对事实证据材料认真审核,鉴别真伪,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