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年终“突击花钱”

来源: 定边县纪委      作者:魏仓龙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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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近日,定边县印发《关于2014年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和会议经费支出,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等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快支付进度,尽快兑付人员工资及各项补贴支出,年终未使用的公用经费结余,将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于本年度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结余,部门单位按程序报财政局审核;对项目未实施完工的专项资金结余,经批准后转入单位往来账户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该项目;对项目已完工形成的结余资金,统一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通知强调,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严禁预算单位为加快支出进度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严禁违规进行维修购置。同时,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签字背书”的监管模式,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社会监督,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不合理、不合规的部门单位,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进行监督查处,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