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公安局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放在突出位置,从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入手,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现四个新亮点。
一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月考核制度。县公安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开展日常督查,按月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下发考核情况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二是纪检案件查处工作成效显著。该局纪检部门能够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发挥监督职责,在克服人少案多的矛盾下,坚持“有访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将主要力量放在纪检案件查办和线索查证工作上。全年共自受及配合市公安局、县纪委、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查办、处置各类案件、事件60件。共行政处分2人,停止执行职务3人,禁闭4人,警示训诫3人,全局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11人,强化了民警作风,严肃了队伍纪律。三是创新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能够积极延伸内部监督触角,构筑大监督格局,在全局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局属每个单位、部门确定一名纪检联络员,主要负责协助本单位、本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与县纪委的联系沟通,协助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此项制度的建立,前移了监督阵地,有效减少和遏制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四是内部审计工作扎实规范。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制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发现整改问题。全年先后对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的执法活动财物、公安特费管理、办公及业务技术房屋权属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对看守所进行了纪律作风专项审计,对石油派出所所长进行了任内经济责任审计,共形成审计报告6个,形成审计案卷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