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定边县在抓好“签字背书”上作文章,围绕签责、明责、督责,全县上下绷紧一根弦、拧成一股劲,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事前签责,统一签下“军令状” 。2015年初,该县县委、县纪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的党组织、县级各部门纪检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详细列明“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履责要求和问责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对照警醒、狠抓落实。
细化明责,层层细列责任单。为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该县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中共定边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了具体对应、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实现由‘软约束’向‘刚性约束’转变。
严格督责,跟踪推进抓落实。县纪委通过分组跟踪督导、纪委常委包片督导、定期述职评比、回访调研等制度组成的“两个责任”执行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责任清单中各项责任的督促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扣减目标分值、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或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组织考核与政风行风测评“三结合”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群众参与度、增强考评科学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用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