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严禁+不准”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来源: 定边县纪委      作者:魏欢欢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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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要结婚,看到前几天刚刚发了《规定》,我想在之前申报的婚宴桌数上再减5桌。”

“我老公是科级干部,现在退休了,以前他的下属结婚,我们都出礼了,现在我们的儿子要结婚了我们能不能邀请他的同事呢?”

……

近日,定边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电话铃声不断。原来此事源于日前定边县刚刚出台的《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简称《规定》),对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提出了新要求。《规定》明确了“四个严禁”“四个不准”:严禁超规模操办,严格控制邀请范围,以宴请近亲属为主,宴请范围不得超过200人(20桌);严禁宴请非亲属关系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批次、多地点操办;严禁借机敛财,不准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不准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以前,领导干部申报婚宴桌数,动辄四五十桌。如今,二十来桌的已属罕见,婚宴真正成了亲属之间的聚会。”定边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杨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