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全县335个行政村将统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等。 ”昨天,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定边县村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物和财务监督,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对村务公开作了详细、明确的规范,可操作性较强。以往,个别村对有些村务仅公布1~2天,以此打“擦边球”。《实施细则》明确,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天,以保证公开的有效性。村务公开主要采取在固定场所设立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的橱窗式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示,以方便村民了解公开的信息,《实施细则》鼓励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明白卡”、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其他形式公开。
村务公开程序的规范,是《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具体包括,村委会确定公开的方案和内容;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签注意见,一式三份,加盖三委会印签,一份在行政村备案,一份报农经站备案,一份在行政村公示栏公示。另以复印件印发各村民小组长,在村民小组公示和备案。
如果村里未按要求公开怎么办?《实施细则》规定,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或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情况反映之日起调查处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查出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
据悉,目前我县各地固定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意见箱建成率和使用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