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府谷县纪委筑起“三道防线”,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全县风清气正过“廉”节。
一是严明纪律划“底线”。县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严明2017年端午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镇(便民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制度(公务用车停放地点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原则上不准动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借用、占用企业及下属单位车辆。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旅游,严禁节假日期间互相宴请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赠送端午节礼、土特产品和纪念品,严禁公款报销和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或者实物,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警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防线,管好自己的手和嘴,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是及早提醒搭“网线”。“端午佳节,米粽飘香,衣青似碧,身洁如玉。府谷县纪委监察局祝广大党员干部端午节日快乐,勤政清廉过节!”这是端午佳节来临之际,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的一条廉政,近年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每逢重大节日节点,都会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这样的廉政短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并管好自己、亲友和下属,自觉弘扬文明、节俭的节日风气。同时充分利用《府谷县纪检监察手机报》、微信、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节日期间廉政法规,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三是强化督查筑“防线”。成立3个明察暗访督查组,采取在节日期间不定期开展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旅游景点、商场进行抽查,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广泛收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坚决遏制“四风”,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勤俭文明、廉洁自律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