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出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案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高磊 郝宏耀     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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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纪律保障工作,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近日,府谷县纪委出台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方案》提出要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方案》要求,全县各镇党委、各便民服务中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八办两组两保障成员单位、各相关帮扶单位、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县上脱贫攻坚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派驻纪检组要紧紧围绕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

据了解,此次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包括全面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建章立制五个方面。县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具体抓手,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稳妥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扶贫、财政、巡察办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