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委组织部按照中、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自觉,严格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全县各项工作发展实现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认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府谷区域特点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注重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提拔交流到重要岗位上来。今年以年,共提拔46名正科级干部,56名副科级干部,调整90名干部。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此外,通过自荐和署名推荐等方式,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了后备干部队伍之中,并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干部选任严把廉政关口,对拟提拔干部及时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对公示期间涉及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核查,问题没有查清不予发文任职。
有效提升干部考核评价水平。通过构建科学管用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各级党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务虚工,唯图实效。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激励性和约束性为目标,认真研究设置了考核指标,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积极拓展考核形式。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责任部门单位一年向考核办报送两次评分结果。考核中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年度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人员,对未评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人员的部门单位,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末位人员。三是有效发挥考核作用。按照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真正地为甄别良莠提供依据。
严格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将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作为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举措,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和地方党委常委会“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等监督制度,尤其是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效果透明。坚持运用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健全了工作约谈、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细化成具体项目和节点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
完善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方法和程序,启动了重点科级干部档案信息备案工作,逐步提升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配备了精微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大幅提升了工资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通过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留盲区,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