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助力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来源: 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郝宏耀     发布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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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助力,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扎实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两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安排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和机关自身防控工作,讨论通过了县纪委监委《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疫情防控工作受理检举举报公告等文件,并对机关自身防控工作和上班注意事项进行了细化要求,要求各班子成员和室部负责人带好头、负好责,为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严明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传达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根据中省市县有关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纪律保障,并详细规定了八类违纪违法情形,对于党员干部存在八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将坚决依纪依法顶格处理,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对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涉及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涉及一般干部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见习岗位人员和临聘人员的,一律予以辞退;涉及村组干部的,一律责令辞职。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方案,由四名班子成员带队分四个组对全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以及村组、社区和相关承担防控工作的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纪委(监察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第一时间将中省市县纪委监委有关纪律要求向驻在部门和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传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科学防控、有力处置。通过互联网发布了疫情防控工作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公布受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合力。

加强自身防控。认真落实自身防控责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中省市县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尽量减少外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本单位不在府谷过“春节”人员进行摸排统计,并通过电话、微信明确告知在外过节的8名同志延期返回府谷,返回时必须汇报单位,返回后一律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每日报告体温测量情况。临时关闭机关举报接访场所,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公布了来信、网络、电话举报受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情况“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天通过微信工作群统计向市纪委和县联防联控办上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情况。坚持每天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加强干部的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采取科学防控措施,不传谣、不信谣,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家人及身边人员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