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纪委: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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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对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时进行了安排,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放松学习,强化业务本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认真自学《规则》原文、解读文章等,并抓好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规则》对从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到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具体要求和细化,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规则》为工作依据,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确保监督执纪始终在正确轨道运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质效。

当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正在对照《规则》,深入查找在信访举报登记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中与《规则》规定要求不一致的业务环节,列出清单,逐条逐项整改,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切实保障《规则》不折不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