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与司法系统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规范案件办理两手抓两不误

来源: 府谷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与司法系统纪检监察组      作者:蔡金旺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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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巩固监督检查成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与司法系统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监督检查,一手抓规范案件办理,稳步推进,重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两不误。

转变监督检查重点。紧盯“疫情防控+返岗复工”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在前期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组长带队重点查、机关检查随机查的方式,对疫情期间的所有监测站进行全覆盖检查,时刻保持要求不减、力度不弱、节奏不变,持续传导压力,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检查23个所、队。

巩固监督检查实效。纪检监察组坚持突出重点、实施精准监督,疫情防控期间与公安局督察大队联合检查,先后对局机关值班室、碛塄检查站、华莲桥监测站、重点监督检查值班值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登记、体温测量、特殊事项摸排等情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醒纠正,督促现场整改。

严格落实执纪程序。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被调查人谈话审批制度,按照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统一安排稳步开展,制定谈话安全预案,经委领导同意后开展谈话。在谈话中考虑周全、注重细节、认真执行,做的丝毫不能马虎大意,特别是当被调查人说出违纪事实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思想工作,遇到情绪波动时,要注意说话措辞及方式,安抚其波动情绪,帮助其正确面对,积极改过。

提高安全执纪水平。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人员始终绷紧安全办案这根弦,牢固树立“100-1=0”的思想理念,切实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细节,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特别是初核、立案阶段与被调查人的谈话安全问题更是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谈话(询问)对象交接单”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