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纪委监察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纪委监察组线索处置工作,府谷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4个镇纪委、9个便民服务中心监察组的初核了结卷进行了全面审核。
府谷县纪委监委安排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组成审核组,围绕证据材料、审批手续、文书格式等内容,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对基层134件初核了结件逐件逐卷进行了审核把关。
全部审核完结后,将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统一进行反馈;对部分复杂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补查意见,并进行一对一的回复答疑。对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案卷,告知其严格按照《府谷县纪委监委机关规范化制度汇编》的要求补充材料、完善手续;对事实未查明、证据不充分的案卷,建议其进行补查或重查;对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的案卷,建议其对问题线索进行重新研判,并作出新的处理意见。
“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我们把‘镇案县审’扩大到初核了结件,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监察组线索处置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府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