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开展“四个一”工作模式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琳慧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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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和案件查办质量,府谷县纪委监委推行“一案一审理”“一案一反馈”“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整改”“四个一”工作模式,将案件的审理反馈和通报整改融会贯通起来,将案件质量评查和日常案件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审理室每月梳理当月已审结案件,从受理数量、审结数量、报批报备情况、处分送达执行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案件审理情况;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以案促改等方面综合分析本委及基层纪委(监察组)案件质量情况。通过梳理发现问题并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归纳出多发易发突出问题、典型问题,向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汇报,最终形成《审理工作提示》发放给各案件承担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及提醒正在办理案件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力求通过审理反馈和通报整改,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着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编辑:张慧飞)